康熙字典康熙字典 · 嘱字

康熙字典「嘱」字

清·张玉书,陈廷敬.等编

康熙字典 · 嘱」字
康熙字典 · 嘱字
藏書

生成海报

字源考据

繁体
部首 左右部
拼音 zhǔ
笔画 15画
结构 左右
五行 属金
UniCode CJK
四角号码 67027
常用字
姓氏 嘱姓
吉凶 None
注音 ㄓㄨˇ 

康熙字典·嘱字意思

【字彙】同囑。
(囑)【廣韻】之欲切【集韻】朱欲切,𠀤音燭。【玉篇】付囑

囑字康熙字典查字:

字头: 部首:口 笔画数:24 【丑集上】【口字部】 【廣韻】之欲切【集韻】朱欲切,𠀤音燭。【玉篇】付囑也。【廣韻】託也。【字彙】俗作嘱。

康熙字典·嘱字基本解释

1.嘱咐,告诉对方记住该做什么,不该做什么;该怎样做,不该怎样做。 :叮嘱。遗嘱。

2.托(人办事)。 :嘱托。依嘱代办。

嘱本义:嘱托,叮嘱。

——《百度百科》

國語辭典 · 嘱字的意思


[動]
叮嚀、託付。如:「叮囑」、「囑咐」。唐.王維〈伊州歌〉:「征人去日慇懃囑,歸雁來時數附書。」

中華大字典 · 嘱字的意思

1、囑讀音:朱欲切,音燭,沃韻。釋文:付也。見《玉篇》。
 〔按爲的屬字。古單用屬。義同〕。
2、嘱釋文:同囑。見《字彙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