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康熙字典 · 簋字

康熙字典「簋」字

清·张玉书,陈廷敬.等编

康熙字典 · 簋」字
康熙字典 · 簋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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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源考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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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首 上中下部
拼音 guǐ
笔画 17画
结构 上中下
五行 属木
UniCode CJK
四角号码 88102
常用字
姓氏 簋姓
吉凶 None
注音 ㄍㄨㄟˇ 

康熙字典·簋字意思

〔古文〕㔲朹【廣韻】居洧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矩鮪切【正韻】古委切,𠀤音晷。【說文】黍稷方器也。【廣韻】簠簋,祭器,受斗二升,內圓外方曰簋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旊人爲簋,實一觳,崇尺。【疏】祭宗廟用木簋,今此用瓦簋,祭天地及外神,尚質,器用陶瓠之意也。【易·損卦】二簋可用享。【註】離爲日,日體圓。㢲爲木,木器圓。簋象,則簋亦以木爲之也。【詩·秦風】於我乎每食四簋。【傳】四簋:黍稷稻粱。【周禮·地官】舍人凡祭祀共簠簋。【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】宰夫東面坐啓簋會,各郤于其西。【史記·太史公自序】墨者尚堯舜,言道其德行,曰食土簋。【註】用土作簋。𣪘。
考證:〔【傳】四簋,黍稷稻梁。〕 謹照原文稻梁改稻粱。〔【史記·太史公自序】墨者尚堯舜,道其德行。〕 謹照原文尚堯舜道爲句,言其德行爲句,言字不可省,謹增言字。

康熙字典·簋字基本解释

1.古代盛食物的器具,圆口,两耳。

说文解字 · 簋字

字说文解字原文:

黍稷方器也。从竹从皿从皀。

簋字 清代 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

黍稷方器也。

周禮舍人注曰。方曰簠。圓曰簋。盛黍稷稻梁也。掌客注曰。簠、稻梁器也。簋、黍稷器也。秦風傳曰。四簋、黍稷稻粱也。按毛意言簋可以該簠。鄭注則據公食大夫禮分別所盛也。許云簋方簠圜。鄭則云簋圜簠方。不同者、師傳各異也。周易。二簋可用享。鄭注云。離爲日。日體圓。巽爲木。木器圓。簋象。聘禮竹簋方注云。竹簋方者、器名。以竹爲之。狀如簋而方。賈疏云。凡簋皆用木而圓。此則用竹而方。故云如簋而方。宋刻單行疏內簋字凡四見。今本依釋文改經注疏皆作簠字。非也。已上可證鄭確謂簋爲圓器。周禮疏云。孝經陳其簋簠注云。內圓外方受𣁬二升者。直據簠而言。若簋則內方外圓。孝經鄭注、說者謂鄭小同之注也。賈所引文亦不完。則無用㴱求矣。而秦風釋文有內圓外方曰簠、內方外圓曰簋之文。葢本孝經注。聘禮釋文則又方圓字皆互易之。自相乖剌。聶崇義曰。舊圖云內方外圜曰簋、外方內圜曰簠。與秦風音義合。廣韵曰。內圓外方曰簋。歐陽氏集古錄曰。簋外方內圓。與聘禮音義合。攷圜器之內爲之。方方器之內爲之圜。似以木以瓦以竹皆難爲之。他器少如是者。恐孝經注不可信。許鄭皆所不言也。鄭注禮曰。飾葢象龜。葢者意擬之詞。注禮器云。大夫刻爲龜形可證也。聶氏、陳氏禮圖皆於葢頂作一小龜。誤解一葢字耳。見考工記圖。
从竹皿皀。
合三字會意。按簋古文或从匚、或从木。葢本以木爲之。大夫刻其文爲龜形。諸矦刻龜而飾以象齒。天子刻龜而飾以玉。其後乃有瓦簋。乃有竹簋方。因製从竹之簋字。木簋竹簋禮器。瓦簋常用器也。皀、穀之馨香。謂黍稷也。居洧切。古音在三部。讀如九。
古文簋。从匚食九。
各本作从匚飢。飢非聲也。从方、从食、九聲也。
古文簋。从匚軌。
按許說簋爲方器。葢以古文从匚也。軌聲。古音簋軌皆讀如九也。史記李斯傳曰。飯土匭。公食大夫禮注曰。古文簋皆作軌。易損二簋。蜀才作軌。周禮小史故書簋或爲九。大鄭云。九讀爲軌。書亦或爲軌。簋古文也。今本周禮脫誤。爲正之如此。軌九皆古文假借字也。匭古文本字也。匭之字後世用爲匭匣字。尙書苞匭菁茅。鄭曰。匭、纏結也。鄭意謂匭爲糾之假借字。吳都賦注用之。
亦古文簋。
簋以木爲之。故字从木也。惠氏棟九經古義曰。易渙奔其机。當作朹。宗廟器也。

國語辭典 · 簋字的意思


[名]
古代祭祀時盛黍稷的圓形器皿。《周禮.地官.舍人》:「凡祭祀,共簠簋,實之陳之。」漢.鄭玄.注:「方曰簠,圓曰簋,盛黍稷稻粱器。」漢.王符《潛夫論.讚學》:「夫瑚簋之器,朝祭之服,其始也,乃山野之木,蠶繭之絲耳。」

中華大字典 · 簋字的意思

1、簋讀音:矩鮪切,音晷,紙韻。釋文:黍稷方器也。从竹皿皀。見《說文》。《段注》:周禮舍人注曰。方曰簠。圓曰。許云方簠圓。不同者。師傳各異也。周禮疏云。孝經陳其簠。注云。內圓外方。受斗二升。而秦風釋文有內圓外方曰簠。內方外圓曰之文。蓋本孝經注。聘禮釋文則又方圓字皆互易之。聶崇義曰。舊圖云。內方外圓曰。外方內圓曰簠。與秦風音義合。廣韻曰。內圓外方曰。歐陽氏集古錄曰。、外方內圓。與聘禮音義合。按、古文或从匚。或从木。蓋本以木爲之。大夫刻其文爲龜形。諸侯刻龜而飾以象齒。天子刻龜而飾以玉。其後乃有瓦。乃有竹。方因製从竹之字。木、竹、禮器。瓦、常用器也。皂、穀之馨香。謂黍稷也。
2、匭讀音:矩鮪切,音宄,紙韻。釋文:
❶匣也。《書禹貢》:包菁茅。
❷猶結也。《文選左思賦》:職貢納其包
3、鍬釋文:同簋。見《漢孔宙碑》。
4、朹讀音:渠尤切,音求,尤韻。釋文:木名。《爾雅釋木》:、檕梅。
 〔注〕:樹狀如梅。子如指頭。色赤似小柰。可食。
 〔按卽本草綱目山樝。其果實亦稱棠子。吳人取熟者塗敷餳糖。呼棠。以其和糖也。亦作糖〕。
5、朹讀音:巨救切,音舊,宥韻。釋文:仇也。見《方言》。
 〔注〕:謂怨仇也。
6、朹釋文:古簋字。見《說文竹部》。
7、涁釋文:簋本字。見《正字通》。〔康熙字典引說文黍稷方器。本作簋。按說文竹部簋下正文重文。均無作者〕。
8、㔳釋文:古簋字。見《玉篇》。